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及转账管理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及转账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为有效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要求,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我行将进一步加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及转账管理,具体如下:
1.自2016年12月1日起,客户申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同一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包括借记卡账户、活期一本通账户),已开立Ⅰ类户的,我行不予新开。
2.自2016年12月1日起,我行客户除向在我行本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外,通过我行自助柜员机转账的,我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我行受理后24小时内,客户本人可持有效证件等材料至我行网点柜面申请撤销转账。
3.自2016年12月1日起,我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增加次日到账的转账方式。客户可自由选择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或次日到账方式办理转账。
4. 自2016年11月26日起,我行个人网银、手机银行转账限额增加年累计限额、日累计笔数限额。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客户均需通过限额管理功能设置相关限额。同时手机银行日累计转账超过5万元(同户名转账、大额转账除外),将增加动态验证,动态问题回答错误不予转账。
5. 自2016年11月26日起,我行个人网银短信验证码启用限额最高可设置金额由500万调整为5万元,如原设置限额高于5万元,需修改至5万元以下(含5万元)。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江苏丹阳保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