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贷款
个人创业贷款
业务简介:我行向具有一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的自然人发放,用于借款人及其家庭合法生产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贷款额度起点为5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持有本市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具有一年以上本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相关知识;
4、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担保贷款需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6、信用记录良好;
7、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
8、经营实体注册地在本市。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资料;
2、如果是抵、质押贷款,申请人应提供抵押物、质押物权属资料以及评估报告;
3、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购货合同等);
4、借款人所经营经济实体(或作为最大股东)的相关资料;
5、我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具体资料请以客户经理提供的资料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