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苏银村镇银行关于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行纸质函证受理要求、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支持邮寄和现场两种受理方式。
二、受理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需采用《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所列示的函证格式,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2.银行询证函请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及骑缝章,如函证涉及多个账户且预留印鉴不同,请加盖扣款账户预留印鉴。
3.我行将按监管要求核实函证回函地址,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更新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4.注册会计师现场办理函证业务,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5.一份银行询证函只可填写一个函证基准日,我行不受理并列填写多个函证基准日的银行询证函。如需函证多个函证基准日,请分开填写不同函证基准日的银行询证函。
6.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我行将做退函处理;存在其他我行无法受理的情形(如我行无法核实被询证单位签章等情形),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我行将对函证做退函处理。
三、受理机构
我行函证业务由运营管理部集中受理并回函,从2022年10月8日起统一加盖丹阳苏银村镇银行营业部业务专用章。我行函证受理机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请根据账户开户所在分行邮寄相关资料。
行名 | 邮寄地址 | 联系方式 |
丹阳苏银村镇银行 | 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汇金天地二期19幢103-104号 丹阳苏银村镇银行运营管理部 | 0511-85196002 |
特此公告。
江苏丹阳苏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