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你知道吗?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已经摩拳擦掌,推出各类优惠活动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然而这往往也容易引发各种消费者权益纠纷。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几个典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一、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消费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商家若在商品销售页面作出夸大宣传的行为,应认定为虚假宣传,若该行为促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可认定构成欺诈,应按照前述法律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二、拍照未经同意用于商业宣传,应承担侵权责任
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便是照相馆选择拍摄效果较好的客片用于宣传,以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消费者依法享有肖像权和隐私权,使用消费者的肖像照片必须提前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产生的合理费用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均可以认定为财产损失。
三、平台经营者承诺“假一罚十”的,应按照该标准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规定:“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即使商家承诺“假一罚十”的赔偿标准高于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商家按照其承诺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四、网络店铺的注册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就注册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的诉讼地位作出规定。无论是借身份证给他人开设网店或是协议转让网店,导致注册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注册经营者未在交易前向消费者披露实际交易对象的信息,消费者有理由相信交易对方为注册经营者的,注册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
在各种优惠活动的轰炸下,消费者往往容易放松警惕,让一些不良商家乘虚而入。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安全购物、理性消费,若遇到消费者权益纠纷,可以拨打消费者权益热线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